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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跨境平台虚拟商品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陈先生在某跨境电商平台购买价值1200元的数字专辑,平台页面仅显示商品价。付款时突然出现280元运费及150元服务费,合计1630元。商家称'海外商品需收取必要费用',但未在商品页面或购物车环节明确提示。陈先生申请退货时,商家以'已生成电子订单'为由拒绝。经平台核查,该费用属于系统默认勾选的隐藏条款。案件涉及虚拟商品交易中费用透明度问题,引发消费者对跨境平台规则的质疑。

审理过程

消费者提交证据证明费用未明确告知,平台协助调解后商家承认错误

判决结果

支持全额退款并赔偿维权费用,商家需公示所有收费项目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496条

案件意义

强化跨境平台费用公示义务,保障虚拟商品交易公平性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