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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妆产品虚构原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杭州某化妆品品牌在淘宝平台推出'5折秒杀'活动,其旗舰店商品页面显示某款精华液原价1280元,划线价1580元,促销价640元。消费者张某在查看商品历史价格时发现,该商品过去半年从未以1580元价格销售过,存在明显的虚构原价行为。活动期间张某下单支付640元,但收到货后发现商品实际为新品,且平台其他店铺同款商品售价仅590元。张某要求退货退款遭拒,遂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商家辩称促销价为市场指导价,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存在1580元的原价记录。法院调取平台历史交易数据发现,该商品近三个月的最高售价仅1080元,判定商家构成价格欺诈,要求其退还货款并赔偿三倍损失。

审理过程

消费者提交商品页面截图及历史价格记录,商家未能提供有效原价凭证。法院委托平台调取交易数据,确认划线价虚假。

判决结果

支持全部诉请,判决商家退还640元货款并赔偿1920元,合计256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首次明确电商平台需对商家页面数据真实性承担审核责任,确立'历史价格可追溯'原则。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