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炸锅价格标错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消费者王女士在京东自营店购买空气炸锅,商品页面显示活动价599元。下单后系统提示支付成功,但次日收到快递通知称商品价格标错,需按原价999元重新支付。商家以价格标错为由要求用户补差价,否则取消订单。王女士拒绝补差,认为商家存在故意虚标价格行为,且在活动期间未尽到合理提示义务。经调查,商家在7月31日曾将该商品标为999元,8月1日误改标为599元,但未及时修正。案件涉及商品价格错误导致的合同效力问题,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争议。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存在价格标错行为,但用户未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商家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价格错误系不可抗力因素。
判决结果
支持退还已支付货款,但不支持三倍赔偿。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
案件意义
本案界定价格标错与故意欺诈的界限,明确消费者异议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