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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秒杀券’无法使用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王某在拼多多平台某美妆店铺页面看到‘99元秒杀券’限时抢购活动,商品为某国际品牌精华液(原价1299元,促销价699元)。王某在活动最后10分钟抢到券后支付699元下单,但收货时发现系统显示该商品无优惠。经核实,商家在页面标注的‘原价’实际为历史最高价,且‘秒杀券’仅适用于指定商品,而王某购买的为普通版本。王某多次联系客服未果,最终通过平台介入发现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案件涉及商品为美妆产品,交易模式为拼多多平台,当事人身份为第三方入驻商家,纠纷金额为699元,损害后果包含财产损失及维权成本。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未明确说明优惠券适用范围,构成虚假宣传。平台提交的活动页面证据显示‘秒杀券’仅限部分商品,但未在显著位置提示。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按商品价款三倍赔偿,共赔偿2097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明确商家在促销活动中需对优惠券规则进行显著提示,避免消费者因信息不对称受损。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