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虚拟商品隐藏收费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王女士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虚拟商品(游戏点卡),订单显示价格为299元。但在支付时,系统突然弹出需支付35元包装费及5元服务费,总计339元。商家未在商品页面或购物车阶段明确告知此类费用,王女士认为存在诱导消费行为。经沟通,商家解释虚拟商品需收取服务费用于账户安全验证。王女士认为此费用属于不合理附加,拒绝支付并投诉。案件涉及商品为虚拟商品,平台为拼多多,金额为小额,发生时间为2023年3月。
审理过程
平台调查发现商家未在公示信息中列明服务费项目,认定其违反价格公示义务。
判决结果
支持退还多收费用并赔偿维权成本,判决商家退款35元及服务费5元。
涉及法律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强调虚拟商品交易中费用透明化的重要性,规范平台服务费收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