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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虚拟商品隐藏收费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王女士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虚拟商品(游戏点卡),订单显示价格为299元。但在支付时,系统突然弹出需支付35元包装费及5元服务费,总计339元。商家未在商品页面或购物车阶段明确告知此类费用,王女士认为存在诱导消费行为。经沟通,商家解释虚拟商品需收取服务费用于账户安全验证。王女士认为此费用属于不合理附加,拒绝支付并投诉。案件涉及商品为虚拟商品,平台为拼多多,金额为小额,发生时间为2023年3月。

审理过程

平台调查发现商家未在公示信息中列明服务费项目,认定其违反价格公示义务。

判决结果

支持退还多收费用并赔偿维权成本,判决商家退款35元及服务费5元。

涉及法律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强调虚拟商品交易中费用透明化的重要性,规范平台服务费收取机制。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