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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口红价格标错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张某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某品牌口红,商品详情页显示原价899元,促销价199元。张某注意到该产品在直播中曾以999元价格销售,但促销页面明确标注"原价899元"。下单后商家突然以"系统显示价格错误"为由取消订单,拒绝发货。张某发现商品实际库存价为199元,商家存在故意标错价格的行为。平台介入后,商家仍以"价格标错属于系统异常"为由推诿责任。张某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并收集了直播截图、页面截图等证据,证明商家存在主观恶意。案件涉及价格欺诈认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引发平台对价格标错规则的重新审视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后认为商家存在明显主观故意,平台未有效履行监管责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判决结果

支持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三倍赔偿,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首次明确价格标错需区分系统错误与主观故意,强化平台对商家价格行为的监督义务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