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商品价格欺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某跨境电商平台购买一款限量版虚拟游戏道具,商品详情页标注原价80美元,划线价120美元,折后价65美元。实际交易中该道具已在该平台其他时段以68美元价格销售过,商家通过历史价格截图伪造高价凭证。李女士发现此矛盾后,要求平台提供原始定价文件,遭商家以‘虚拟商品无实体定价’为由拒绝。她通过平台客服投诉无果后,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平台虽提供部分历史订单记录,但无法完整还原商品定价过程,导致纠纷陷入僵局。经第三方价格监测机构核查,该虚拟商品近三年最低售价为68美元,商家存在明显价格欺诈行为。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未能提供有效定价依据,且虚拟商品应适用《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判决结果
支持全额退款并三倍赔偿,判决商家赔偿消费者255美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首次将虚拟商品纳入价格欺诈规制范围,确立平台责任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