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家电会员价欺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消费者张某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扫地机器人时发现,该商品页面显示'会员价499元,原价999元',而张某作为非会员用户,发现同一商品在普通价格区显示为599元。张某注意到该商品在2023年4月曾以599元价格销售,但商家声称'会员价仅为原价的50%'。实际购买时,张某以会员价499元下单,但收货后发现商品存在性能缺陷,且平台客服表示会员价仅适用于新注册用户。经调查发现,商家在2023年4月将商品价格虚标至999元后,又在5月以599元价格重新上架,刻意制造'会员价折扣'的假象。该行为导致老用户支付高于实际价值的价格,且商品质量未达宣传标准。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存在价格欺诈行为,且未履行质量保证义务。京东平台作为经营者未尽到审核义务,需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599元并赔偿三倍金额1797元,京东平台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09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界定'会员价'宣传需真实存在价格差异,首次认定平台对价格欺诈的审核责任,为后续同类案件提供重要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