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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自营旗舰店价格标错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消费者张某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扫地机器人时发现商品详情页标示原价2999元,促销价仅需1999元,遂下单并支付定金。次日系统显示该商品实际售价为2999元,张某立即联系客服要求取消订单并退还定金。商家以"价格标错非真实优惠"为由拒绝退款,称该商品为平台自营且已通知用户价格异常。张某通过京东客服投诉后,平台介入调查发现商家确存在系统错误导致标价异常,但商家以"订单成立时价格已生效"为由坚持不退。案件涉及金额为3000元,张某主张商家存在重大误解应撤销合同,同时要求赔偿因等待发货产生的误工损失。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未尽合理提示义务,且订单成立时价格错误已构成重大误解,依据《民法典》第142条判决撤销买卖合同。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定金3000元并赔偿误工损失500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民法典》第142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自营商家对价格异常负有更高注意义务,确立'重大误解'法律适用标准,为类似纠纷处理提供裁判指引。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