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家电促销价欺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王某在京东平台选购某品牌空气炸锅时注意到商品显示原价1299元,促销价599元。该商品在5月25日曾以1299元标价销售,后于6月1日调整为799元,但6月10日促销期间又恢复原价。王某认为商家通过虚假原价制造价格差,实际未产生优惠,遂在6月15日下单购买。结账时系统显示仍需支付799元,王某发现价格标注存在矛盾,随即向平台投诉并申请退款。平台以促销价变动为由拒绝退款,王某提起诉讼,要求商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法院经调查发现商家在6月1日前已通过客服话术暗示原价信息,实际未履行价格承诺,认定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审理过程
法院调取了商家历史价格数据及客服聊天记录,确认其在促销前存在虚假价格标注行为。平台未能有效监督商家促销规则的透明度。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599元并支付三倍赔偿1797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对促销规则的监管责任,警示商家不得通过虚假原价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