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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虚拟商品隐藏费用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消费者李某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游戏充值卡,页面显示单价299元,订单金额显示为299元。付款成功后,平台突然弹出『需支付8元运费』的提示,导致李某实际支付307元。李某查阅平台规则发现,商品详情页未明确标注运费信息,且直播带货时主播仅强调『全网最低价』。李某认为商家存在隐瞒必要费用的欺诈行为,遂申请平台介入处理。平台以『虚拟商品默认收取运费』为由拒绝退款,李某向消协投诉并提起诉讼。经核查,该商品为虚拟商品,但平台在交易规则中未对虚拟商品的运费收取进行专项说明,且在促销页面未突出显示。

审理过程

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调取平台交易规则及商品宣传截图。平台未能证明其运费收取具有合理性,且未尽到告知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多收运费8元并赔偿维权费用500元,平台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

案件意义

本案首次将虚拟商品的运费收取纳入价格欺诈认定范畴,强调平台对交易规则的全面披露义务。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