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红促销价突变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王某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某品牌口红,网页显示促销价为399元(原价699元),并附有价格对比图。王某在支付前反复确认价格,下单后发现结算页面显示实际支付金额为599元。客服解释称促销活动仅限前100名付款用户,但王某并未在付款前看到该限制条件。经核实,该店铺在商品详情页使用虚假的原价数据,且未明确标注活动规则。王某收集证据后向平台投诉,平台要求商家提供价格调整依据,商家称系统错误导致价格未及时更新。王某遂向法院起诉,主张商家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案件审理期间,法院调取了店铺历史价格数据,发现该商品在促销前一周曾以499元价格销售,而非标示的699元。
审理过程
法院认为商家未在商品页面显著位置标注促销规则,且实际支付价格高于标示价格,构成价格欺诈,判决商家退还差价并赔偿维权费用。
判决结果
支持全部诉请,商家需退还多收价款并支付三倍赔偿。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界定了促销价与原价的合理对比标准,强化对虚假价格宣传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