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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妆产品价格突变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购买某国际品牌口红,商品页面显示原价800元,促销价500元,且标注"史上最低价"。下单时系统显示支付500元,但付款成功后收到平台订单确认短信却显示实际支付金额为700元。李女士立即联系商家客服,被告知系统存在异常波动,价格已恢复原价。商家称促销活动已结束,但未提供任何价格调整通知,也未说明价格变动原因。用户发现该商品在同类店铺中存在价格差异,且商品详情页未标注价格变动规则,遂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经查,商家在促销期间擅自修改了商品价格,且未在页面显著位置标明价格调整时间,导致消费者在支付时产生重大误解。案件涉及价格欺诈行为,存在误导性宣传问题。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过程中,商家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价格调整存在正当理由,且平台未履行价格监控义务。消费者提交了支付凭证及商品页面截图,证明商家存在虚假价格展示行为。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电商平台应建立动态价格监控机制,商家不得利用系统漏洞进行价格欺诈。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