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优惠券陷阱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李某在抖音直播间抢购某美妆品牌『79元买199元精华套装』的优惠券,该优惠券在直播间展示时明确标注『满1000元立减200元』。李某下单后发现,商品实际售价为680元,远低于优惠券门槛,且平台未在结算页面提示优惠券使用条件。李某多次联系客服要求使用优惠券,均被以『系统未自动发放』为由拒绝。经核实,该优惠券系商家自行设置的虚假宣传内容,且未提前在商品页面公示使用规则。
审理过程
李某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后,平台配合调查,确认该优惠券存在宣传误导。商家承认为吸引流量虚构优惠条件,但主张优惠券为赠品性质。
判决结果
法院支持李某主张,判令商家退还货款并赔偿实际损失,平台因未尽审查义务承担补充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警示直播电商中优惠券宣传需明确标注使用条件,防止消费者陷入『抢到但不能用』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