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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家电虚构原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陈先生在淘宝某家电店铺购买空气净化器,商品详情页显示‘原价2999元,现仅需1299元’。但陈先生通过比价网站查询发现,该商品过去30天内从未出现过2999元的成交记录,且店铺历史售价多在800-1500元区间浮动。下单支付后,陈先生向平台投诉并申请退货,商家以‘原价为历史最高价’为由拒绝。经平台核查,商家将远超市场价的‘虚高原价’标注在商品页面,划线价未注明虚构来源。消费者提交了第三方比价数据及价格趋势图作为证据,证明商家存在明显的价格欺诈行为。

审理过程

平台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1条启动调查,确认商家虚构原价事实后作出处理决定。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退货请求,判令商家退还货款1299元并支付三倍赔偿3897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1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电子商城虚构原价的认定标准,为消费者维权提供证据指引,推动电商平台建立更透明的价格标识机制。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