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美妆产品价格异常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王某在拼多多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某品牌口红,商品页面显示原价¥399元,促销价¥199元,页面标注'原价基础上直降200元'。王某下单后,系统提示'您有优惠券可抵扣100元',实际支付金额变为¥299元。但商品发出后,王某发现该店铺同期在其他平台发布的商品详情页显示原价为¥299元,且该口红在京东自营店日常售价即为¥299元。王某质疑商家存在虚假标注原价行为,要求退款并赔偿。经平台介入调查,商家承认在商品页面使用虚假原价数据,且未提前告知价格调整规则。王某已收到商品,但主张其点击'立即购买'时未注意到价格变动,商家存在诱导消费行为。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存在价格欺诈行为,但因商品已实际履行,酌情判定赔偿金额。
判决结果
支持退款并支付三倍赔偿金,共计¥897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应确保价格展示真实,防止商家利用价格差异实施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