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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美妆券陷阱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进口品牌的护肤精华液,商品标价499元。商家在商品页面设置'限时抢购'活动,宣称'满200减50'的优惠券可叠加使用。李女士通过拼多多平台的优惠券页面抢到两张价值50元的优惠券,并成功下单。然而在支付时发现系统自动抵扣了其中一张,另一张却显示'不可用'。进一步核实后发现,该优惠券实际仅适用于指定的3C数码商品,且需满足'单件商品满200元'的条件。商家在商品详情页未明确标注适用范围,仅在活动页面模糊提示。李女士申请退款遭拒,遂向平台投诉并提起诉讼。平台方以'优惠券使用规则已公示'为由拒绝赔偿,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已履行告知义务。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发现商家在商品详情页未显著标明优惠券适用范围,且活动页面存在误导性表述,认定构成虚假宣传。

判决结果

支持全部诉请,判决商家退还货款499元并承担三倍赔偿1497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及商家在优惠券规则公示中的责任义务,强化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