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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陷阱」某美妆品牌虚构原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购买某美妆品牌精华液时发现商品详情页标注'原价2800元,现价1800元',实际支付后发现其他平台同类商品从未有过2800元的价格。该品牌为第三方入驻商家,自称为'品牌旗舰店'。李女士通过比价工具查询发现,该商品在品牌官网及天猫旗舰店的售价始终为1200元,且近两年无任何价格调整记录。纠纷发生后,商家声称'原价'为历史价格,但无法提供有效凭证。消费者多次联系客服要求退货退款,商家态度敷衍,最终引发投诉。案件涉及美妆产品、淘宝平台,金额580元,消费者主张三倍赔偿。平台介入后发现商家存在明显虚假标价行为,调取后台数据证实虚构原价事实。

审理过程

法院委托第三方价格监测机构对商品历史价格进行核验,确认商家在商品页面显示的'原价'为虚构数据。平台提供交易记录及客服对话记录作为证据。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580元并支付三倍赔偿1740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6条

案件意义

明确虚构原价在美妆行业中的常见手法,强化平台对商家标价行为的监管责任。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