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直播间某品牌精华虚构原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王某在抖音直播间购买某护肤精华,商家页面标注‘原价1280元,直播间直降50%仅需640元’。王某认为原价明显虚高,且无法提供该商品曾以1280元销售的凭证。商家称原价为商品历史最高售价,但王某通过第三方价格监测平台查询发现,该商品在2023年1月从未以1280元成交,且直播间售价低于其他平台同款商品。王某投诉后,平台介入调查,发现商家将商品上线前的预售价作为虚构原价,同时未标注‘直播间价格为活动价,非最终成交价’的提示。王某提供直播截图、价格监测报告及付款凭证,证明商家存在虚构原价行为,且未履行价格真实提示义务。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平台提供的商品历史价格数据及消费者证据,认定商家虚构原价构成欺诈。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三倍赔偿1920元并承担维权合理费用,平台因未及时下架违规商品被处罚款。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确立电商直播中‘原价’需有实际交易依据,防止利用消费者对价格的误解获取不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