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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大促家电虚假折扣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1日,消费者张某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空气净化器,商品页面显示原价2999元,大促价1999元。张某在直播中注意到商家曾于5月20日将该商品价格调整至3299元,随后在6月1日恢复至1999元。6月12日大促结束后的次日,张某发现该商品在6月13日被重新调价至3199元,并显示为'大促后恢复原价'。张某认为商家利用大促期间的虚假价格信息诱导购买,实际并未产生任何优惠。平台介入调查后,确认商家在6月1日大促期间确曾存在人为调价行为,但未在显著位置标注价格调整规则。张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商家退回购物款并赔偿三倍损失。法院审理发现商家在促销前通过算法调整价格制造虚假原价环境,最终判定商家构成价格欺诈。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在促销前通过数据抓取工具将商品价格调高后又调低,营造虚假优惠假象,违反《电子商务法》第38条规定,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1999元并支付三倍赔偿5997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界定大促期间价格波动的法律边界,对电商平台促销规则披露义务进行强化解读。

分类:价格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