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医疗医药国企原董事长曾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2021年,某省医疗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曾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医药企业贿赂,通过虚开发票、违规投资等手段隐匿收入。经审计发现其家庭财产与合法收入相差达20万元,其中包含多家医药企业赠送的现金、贵重礼品及未申报的股权收益。案发后,某省纪委监委联合审计部门启动专项调查,曾某在初查阶段拒不交代资金来源,后在检察机关介入时仅承认部分违纪行为。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后,曾某退缴赃款5万元,但剩余15万元来源仍无法说明,导致国有资产监管失序,造成医疗采购领域利益输送隐患,损害国企公信力。曾某在庭审中对部分事实供认不讳,但对核心资金链避重就轻,社会影响恶劣。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省纪委监委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一审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曾某以事实不清为由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曾某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15万元,责令退缴剩余非法获利。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
案件意义
警示国企人员需规范财产申报,筑牢廉洁自律防线,防止权力异化侵蚀医疗医药行业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