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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医疗系统处级干部曾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2022年6月至2023年12月期间,曾某在担任某市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财务主管期间,利用管理医疗设备采购资金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开发票、伪造合同等方式侵吞公款,其家庭名下出现多处高档房产及豪华车辆。经审计发现,曾某申报的财产与收入严重不符,其本人无法说明300余万元财产的具体来源。2024年3月,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曾某异常财产状况,随即启动调查程序。曾某在初审阶段仅承认部分违纪行为,对主要涉案资金去向拒不交代,导致案件关键证据缺失。涉案资金主要用于境外投资及个人消费,造成某市医疗系统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破坏医疗物资采购公平秩序。

审理过程

一审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曾某提出上诉后,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二审,重点审查财产来源调查程序及证据合法性。

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之一、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医疗系统公职人员廉洁风险,警示必须强化财产申报制度与巡视巡察监督实效。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