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卫健委原主任宋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再审案
案件事实
宋某在2018年至2022年担任某省卫健委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器械采购、药品招标等事项中收受医药企业贿赂,累计金额达15万元。其通过亲属代持方式将赃款转入侄子李某控制的两家商贸公司,虚构投资理财名义掩盖资金非法来源。2021年审计部门发现宋某家庭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经调查确认其名下两处房产及500万元存款无法说明合法来源。案件因原审程序瑕疵被检察机关启动再审程序,宋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赃款10万元,但剩余违法所得未予追回。该行为导致医疗采购领域滋生腐败,损害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公平性,造成国有资金流失及医疗行业信任危机。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省审计厅移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经检察机关审查提起公诉后,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启动再审,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宋某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其亲属代持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高级医疗官员必须严守廉洁底线,对亲属代持等新型腐败手段保持高压震慑,维护医疗资源分配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