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住建局原局长范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范某在2018年至2022年任职期间,利用其分管全省重点工程项目的职务便利,通过亲属名义代持资产非法获取巨额利益。其具体手段包括:以家人名义投资设立关联企业,利用职权干预招投标程序获取工程回扣;通过虚构工程项目合同套取财政资金;将收受的财物转入亲属控制的海外账户进行洗白。经审计发现,范某家庭名下持有价值320万元的别墅、200万元理财产品及150万元现金,均无法说明合法来源。纪委监委在调查其亲属涉嫌违法占地问题时,通过调取银行流水和资产登记发现异常,随后启动职务犯罪调查。范某在初查阶段主动退缴赃款80万元,但其余涉案资金已用于购置奢侈品及偿还个人债务。该行为导致多个市政工程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逾400万元,严重破坏工程建设领域公平竞争环境。
审理过程
2022年6月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同年9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3年1月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判决结果
范某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其亲属代持资产依法予以没收。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三百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须恪守廉洁底线,防止通过亲属代持形式掩盖违法所得,维护工程建设领域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