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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局长郑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2022年8月,某省自然资源局在土地出让监管中发现郑某个人账户存在异常资金流动。经调查,郑某自2016年起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审批、出让过程中为多家企业违规操作,收受好处费共计15万元。其通过亲属代持、境外账户转移等方式隐藏资金,涉案财产与合法收入差额达120万元。2023年3月,审计部门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其财产来源不明问题,随即启动调查程序。郑某在初查阶段主动交代部分问题,但未能提供完整资金来源说明,涉案赃款已追缴80万元。该案件导致某县3宗土地出让程序失效,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约600万元,严重破坏土地管理秩序。

审理过程

检察机关于2023年5月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提起公诉,法院于2023年7月公开审理,认定郑某存在财产来源无法说明的犯罪事实。

判决结果

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其非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必须如实申报财产,对土地出让领域权力监督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