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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司法局肖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3年8月,肖某在某市司法局担任科级干部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案件当事人提供违规法律咨询,收受好处费共计人民币320万元。该资金通过多层转账方式存入其控制的境外账户,并以虚假投资名义转移至亲属名下。2023年12月,审计部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肖某家庭总资产达680万元,明显超出其合法收入范围,遂启动调查程序。肖某在初查阶段主动退还赃款80万元,但对剩余资金来源始终回避,拒绝提供银行流水及交易凭证。其行为导致司法机关公信力受损,相关案件当事人因违规操作被追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依法受理案件后,检察机关补充侦查三个月,二审期间肖某家属提交新的资金流向材料,法院经审理认为证据链完整,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肖某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警示司法系统人员应严守财经纪律,强化财产申报与审计监督,杜绝权力寻租空间。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