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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卫健委厅级干部刘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某市医疗医药领域发生一起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刘某时任某市卫健委副主任,利用分管医疗器械采购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开发票、非法收受医药企业回扣等方式积累资金。经审计发现,其家庭财产与合法收入存在明显差距,其中2018年至2020年间通过违规操作使某医药企业获得3项医疗器械采购合同,涉案金额达150万元。纪委监委在查处该企业行贿案时发现刘某财产异常,经初步核查其无法说明85万元差额来源。刘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赃款50万元,但对剩余35万元来源始终避而不谈。案件造成某市医疗系统采购资金严重流失,部分医疗器械采购价格虚高导致医院多支付费用,损害公共利益。

审理过程

案件经纪委监委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因原审证据存在瑕疵启动再审程序,最终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

判决结果

法院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须依法申报财产,医疗医药领域需强化采购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