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司法厅所属国企原高管黄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某省司法厅下属司法服务公司原总经理黄某在任职期间,通过虚构工程项目、伪造合同等方式侵吞国有资金,其个人账户及亲属名下出现价值15万元的不可解释财产。经查,黄某在2018年至2021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律所违规办理司法鉴定资质,收受好处费累计达12万元,其余3万元来源无法说明。2022年3月,某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其财产异常,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黄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8万元赃款,但对剩余7万元来源始终无法提供合法证明。该行为导致国有财产重大损失,严重破坏司法执法系统廉洁形象,引发群众对国企管理人员公信力的质疑。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于2022年10月受理案件,经审理认为证据不足发回重审。二审期间检察机关补充调取银行流水及关联账户信息,最终认定黄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追缴全部违法所得1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警示司法执法人员须规范个人财产申报,杜绝权力寻租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