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司法厅所属国企原高管黄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某省司法厅所属国企原高管黄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某省司法厅下属司法服务公司原总经理黄某在任职期间,通过虚构工程项目、伪造合同等方式侵吞国有资金,其个人账户及亲属名下出现价值15万元的不可解释财产。经查,黄某在2018年至2021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律所违规办理司法鉴定资质,收受好处费累计达12万元,其余3万元来源无法说明。2022年3月,某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其财产异常,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黄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8万元赃款,但对剩余7万元来源始终无法提供合法证明。该行为导致国有财产重大损失,严重破坏司法执法系统廉洁形象,引发群众对国企管理人员公信力的质疑。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于2022年10月受理案件,经审理认为证据不足发回重审。二审期间检察机关补充调取银行流水及关联账户信息,最终认定黄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追缴全部违法所得1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警示司法执法人员须规范个人财产申报,杜绝权力寻租空间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