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级干部宋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宋某在2018年至2022年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期间,利用负责招投标项目审核的职务便利,通过虚构工程项目、虚增招标代理费用等方式非法获取财物。经审计发现,其家庭财产中存在300万元人民币无法说明来源,涉及多笔境外转账记录。宋某在案发后试图通过假离婚将资产转移至海外账户,后被审计部门追溯其在新加坡购置的别墅及瑞士银行账户资金。调查发现其收受投标企业贿赂所得资金,部分通过地下钱庄兑换成美元转移至境外,部分用于购买奢侈品及偿还个人债务。案件因审计发现异常线索启动,宋某在审查起诉阶段退缴全部赃款并认罪悔罪,但其行为导致多起招投标项目出现严重偏差,造成国家经济损失逾500万元。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审计局移送检察机关侦查,经审查后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依法公开开庭并进行法庭调查与辩论。
判决结果
宋某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三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公职人员隐瞒境外资产的严重违纪违法后果,警示招投标领域需加强资金流向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