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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自然资源局科员冯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3年7月间,冯某在担任某市自然资源局土地管理科科员期间,利用负责土地出让审批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增土地出让面积、伪造评估报告等方式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经审计发现,冯某家庭总资产达180万元,其中120万元无法说明合法来源。其通过亲属代持资产,将赃款投入股市及奢侈品消费,涉案金额达5万至20万元区间。纪委监委在调查该局违规操作土地出让项目时,通过调取冯某银行流水及不动产登记信息发现异常,经初步核实后立案调查。冯某在初核阶段主动退缴赃款5万元,但对其余15万元来源始终避重就轻,仅提供虚假投资证明。其行为导致某市国有土地出让收益流失,破坏土地市场管理秩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审理过程

2023年8月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同年11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4年1月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判决结果

冯某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违法所得18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土地出让领域监管漏洞,警示公职人员须规范财产申报,杜绝隐瞒来源行为。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