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市自然资源局蔡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某市自然资源局蔡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蔡某在担任某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征收科科员期间,利用负责土地出让方案审核的职务便利,通过虚构土地指标、篡改出让底价等方式,协助开发商规避监管程序。其个人名下账户及关联企业累计持有300万元人民币,无法说明合法来源。经审计发现,蔡某在土地出让过程中收受开发商好处费20万元,部分赃款用于购置奢侈品及偿还个人债务。2024年3月,某市审计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蔡某财产异常,移送纪委监委调查。蔡某在初查阶段主动交代部分事实,但拒不退缴全部赃款。该行为导致某市土地出让市场秩序混乱,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约500万元。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审计局移送至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经初核后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蔡某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违法所得三百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国企人员须规范履职,强化土地出让领域财务透明度,防止权力寻租侵蚀国有资源。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