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住建局原局长谭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2021年8月至2023年5月期间,谭某在担任某省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分管市政工程项目的职务便利,通过虚构工程项目、虚增工程造价等方式侵吞国有资金。经审计发现,谭某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持有价值420万元的房产、200万元现金及多件奢侈品,其本人无法说明上述财产来源。2023年10月,某市纪委监委在查处工程领域腐败案件时,发现谭某存在隐瞒财产线索问题,遂将其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谭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并承认部分财产来源于非法所得,但未能完整说明全部资金去向。该行为导致国家损失近300万元,严重破坏工程建设领域廉洁环境。
审理过程
2023年11月检察机关立案侦查,2024年1月移送审查起诉,2024年3月法院一审公开审理,2024年4月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谭某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基层自治组织人员必须规范财产申报,对巨额不明财产应依法追查,维护工程建设领域廉政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