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自然资源局原局长沈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1年期间,沈某在担任某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企业办理土地出让业务。其通过亲属代持方式非法获取巨额资金,先后将300万元受贿所得交由表弟李某以虚假投资名义转入其控制的多个境外账户,用于购置豪宅及奢侈品消费。2022年群众举报后,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调取土地审批档案发现沈某名下资产与收入严重不符,启动专项调查。经审计确认,沈某家庭财产中存在无法说明合法来源的280万元,其中150万元通过亲属代持方式转移至李某名下,其余资金用于购买高档车辆及缴纳私人留学费用。沈某在初审阶段未如实说明财产来源,后在再审阶段主动退缴赃款并交代犯罪事实,导致国家土地出让监管制度形同虚设,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审理过程
案件经初审因证据不足发回重审,再审阶段检察机关补充调取银行流水、亲属证言等证据,依法完成庭审程序。
判决结果
沈某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万元;其表弟李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该案暴露出国企人员通过亲属代持手段掩盖非法所得的新型腐败模式,警示权力监督必须穿透利益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