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行政审批局处级干部郑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2022年9月,某市纪委监委在审查某企业违规审批案件时发现,郑某作为某市行政审批局市场服务处处长,其家庭境外存款达28万元,无法说明合法来源。经查,郑某在2018年至2022年任职期间,利用审批职权为多家企业谋取利益,收受现金贿赂共计15万元,通过虚构投资协议将部分非法所得转移至新加坡开设的离岸账户。案发后郑某主动退缴赃款8万元,但剩余7万元赃款仍无法说明来源。其行为导致行政审批程序公正性受损,造成当地营商环境恶化。经审计,郑某家庭财产与合法收入存在12万元差额,涉及多笔境外资金流动记录。
审理过程
本案由某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经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庭审中郑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判决结果
法院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三百九十六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务员须严格规范个人及家庭财产申报,尤其在跨境资产方面应主动说明来源,维护公职人员廉洁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