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局长任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某省审计部门在专项审计中发现,任某家庭财产与合法收入存在明显差距。任某系某省自然资源局正厅级干部,负责土地出让审批工作。其通过虚构工程项目、伪造招投标文件等手段,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企业谋取非法利益,但无法说明5万元以下财产差额的合法来源。经调查,任某在2018年至2021年期间,通过亲属代持方式隐匿收受企业贿赂所得,部分资金用于境外投资及奢侈品消费。案件因审计线索启动,经纪检监察机关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任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导致土地出让市场秩序受损,造成国有土地资源流失风险。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后提起公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任某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需规范财产申报,杜绝利益输送,维护土地出让市场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