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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副主任范某境外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范某在2018年至2022年担任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操控招投标项目,通过虚开发票、伪造合同等方式非法获取资金。其家庭境外账户累计存有280万元,无法说明资金合法来源,其中部分款项用于购置海外房产及奢侈品消费。2023年3月,某市纪委监委在审计中发现范某财产与收入严重不符,将其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问题移送检察机关。范某在初审阶段仅退缴赃款60万元,对剩余资金来源拒不交代,且存在多次出入境记录未如实申报。该行为导致多个招投标项目出现不公平竞争,造成国有资金损失超500万元,严重破坏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

审理过程

2023年4月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同年8月移送审查起诉,2024年1月一审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本案。

判决结果

范某因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廉洁底线,杜绝境外资产隐匿行为,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公平性。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