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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生态环保领域许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许某于2019年任职某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期间,利用负责环保项目资金监管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开发票、伪造验收报告等方式侵吞财政拨款共计180万元。其家庭财产经审计显示,除合法收入外,名下持有价值260万元的房产及多个奢侈品账户,无法说明200万元差额来源。2021年群众举报其涉嫌贪腐,某省监察委员会介入调查发现许某在3个环保工程中收受企业贿赂,赃款部分用于境外置业。许某在审查调查阶段主动退缴赃款120万元,对部分来源不明资金作出部分说明,但仍存在80万元无法解释。案件造成某省环保专项资金流失,影响3个重点生态修复项目正常推进。

审理过程

某省监察委员会依线索立案调查,调取财务凭证及银行流水,经审计确认财产差异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市中级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许某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50万元。其退缴的120万元赃款予以没收,剩余非法所得继续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三百九十六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生态环保领域国企人员监管缺失风险,警示公职人员必须规范财产申报,杜绝资金异动。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