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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医疗集团处级干部李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3年12月期间,李某在担任某市医疗集团物资采购处处长职务期间,利用负责医疗器械采购的便利,通过虚报采购价格、伪造合同等方式侵吞企业资金。其家庭财产总额达480万元,其中300万元无法说明合法来源,涉及收受医药企业贿赂、挪用公款等非法行为。案件因群众举报某市医疗集团内部资产异常流动,经审计发现李某个人账户存在大额资金往来,且其资产远超合法收入范围,遂启动再审程序。李某在审查中主动退缴赃款200万元,但剩余100万元仍无法说明来源,导致某市医疗集团在2022年度采购项目中出现重大亏损,医疗设备采购成本虚高影响医院正常运营。李某虽承认部分违法事实,但对关键证据避重就轻,造成案件审理周期延长。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纪委监委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经一审、二审程序后因证据链不完整启动再审,最终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

判决结果

李某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其非法所得30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三百九十五条之一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需规范财产申报,杜绝隐匿非法所得,维护医疗医药行业廉洁秩序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