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处长沈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2021年8月至2023年5月期间,沈某利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监管处处长职务便利,在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环节为相关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其通过亲属李某等人名义持有价值320万元的房产、股权等资产,资金来源涉及收受企业贿赂、非法经营所得等未申报收入。经审计发现沈某家庭财产与合法收入存在巨大差距,某市纪委监委在查办招标串标案件时,发现其亲属代持资产线索并启动调查。沈某在案发后主动退缴赃款180万元,对部分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拒不交代全部资金去向。该行为导致招投标市场秩序严重混乱,造成国有资产直接损失逾200万元,引发多起腐败窝案线索。
审理过程
2023年6月检察机关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提起公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依法公开审理本案,庭审重点围绕财产申报义务及资金流转链条展开质证。
判决结果
法院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沈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对其非法持有的320万元资产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三百九十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招投标领域监管漏洞,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财产申报制度,防止利用亲属代持掩盖腐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