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副主任钟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钟某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期间,利用负责招投标监管的职务便利,通过操纵评标标准、泄露招标信息等方式,帮助多家企业获取中标资格。其家庭财产经审计显示,钟某及其亲属名下资产达280万元,明显超出其合法收入范围。涉案资金主要通过虚构工程项目、收受好处费等手段非法获取,部分赃款用于投资房地产及奢侈品消费。2023年3月,某市审计局在专项审计中发现钟某财产异常后,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同年6月,钟某被采取留置措施,经初核其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钟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并对部分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导致公共资源交易秩序严重受损,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共计85万元。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于2023年8月立案受理,经法庭审理认定钟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钟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钟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三百九十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国企招投标领域人员须规范财产申报,防范权力寻租对公共资源公平交易的侵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