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市司法局科级干部张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某市司法局科级干部张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1年期间,张某在担任某市司法局执法监督科科员时,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企业违规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收受好处费共计280万元。其通过虚构投资、购买奢侈品及偿还债务等方式掩盖资金来源,涉案资金主要流向境外账户及多个匿名银行卡。2022年5月,某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张某家庭财产与收入严重不符,启动初核程序。经调查,张某对资金来源避重就轻,仅提供部分虚假凭证,拒不交代真实去向。案件造成司法执法公信力受损,相关企业通过非法手段规避监管,导致行政违法成本降低。张某在案发后主动交代部分违纪事实,但未退缴全部赃款。

审理过程

检察机关于2022年8月对张某立案侦查,2023年1月移送审查起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公开审理本案,经庭审质证认定张某财产来源不明事实。

判决结果

张某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法院认为其作为司法执法人员,利用职权非法获取财物且拒不说明来源,社会危害性较大,依法从重处罚。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三百九十五条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司法执法人员必须严守廉洁纪律,杜绝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维护司法公正与公信力。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