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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行政审批局原局长魏某来源不明财产案

案件事实

2019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魏某利用其担任某省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便利,在审批企业资质、重大项目许可等事项中收受企业贿赂,涉案金额达200万元至300万元。其通过亲属李某等人名义设立多家空壳公司,以虚假股权投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隐匿非法所得,部分资金用于购置高档房产及豪华轿车,其余通过洗钱渠道转移至境外账户。2023年3月,中央巡视组在专项巡察中发现魏某家庭财产与收入严重不符,随即启动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审计查明,魏某及其亲属代持资产涉及多笔非法资金,其在审查初期拒不配合,后在证据面前主动退缴赃款180万元并认罪悔罪。该案导致行政审批局多个审批项目出现程序瑕疵,造成公共利益损失逾500万元,且引发群众对公职人员廉洁性的质疑。

审理过程

2023年4月立案调查,同年7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3年9月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案件涉及多部门协作取证及财产追溯程序。

判决结果

法院一审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魏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其亲属代持资产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五条,以及《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必须规范财产申报,杜绝亲属代持等隐蔽性腐败手段,维护行政审批公正性。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