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行政审批局处级干部杜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杜某于2018年至2022年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期间,利用负责企业资质审核的职务便利,通过虚构审批条件、违规缩短审批时限等方式为多家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期间收受企业贿赂共计150万元,将赃款存入境外账户进行非法投资,所得收益用于购买奢侈品及偿还个人债务。2023年群众举报其财产异常增长,某市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发现杜某申报的财产与收入严重不符,经多次要求说明来源,其始终无法提供合法依据。涉案期间杜某主动退缴赃款80万元,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未能合理说明剩余70万元财产来源。该行为导致行政审批流程出现重大漏洞,造成多家企业违规经营,扰乱市场秩序。
审理过程
2023年5月立案调查,同年9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4年1月由某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理。
判决结果
杜某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必须规范财产申报,杜绝权力寻租,维护行政审批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