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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卫健委原副主任周某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某省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某省卫健委原副主任周某家庭财产显著高于其合法收入水平。经核查,周某在2016年至2021年任职期间,通过虚构项目支出、隐瞒兼职收入等方式,使家庭总资产达120万元,其中3.8万元无法说明合法来源。其利用职务便利为医药企业违规审批医疗器械采购资质,收受回扣款2.5万元存入境外账户,剩余资金通过虚假投资合同转移至亲属名下。案件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后,通过调取银行流水、审计财务凭证等证据,确认周某无法说明3.8万元财产来源。周某在初核阶段主动退缴赃款3万元,但在审查起诉阶段仍存在隐瞒行为。该行为导致医疗采购领域出现腐败漏洞,造成某县医院采购劣质器械损失80万元,损害政府公信力。

审理过程

某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围绕财产申报、资金流向等关键证据进行质证。

判决结果

法院一审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周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人民币2万元罚金。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三百九十九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必须规范财产申报,杜绝隐性腐败,维护医疗领域公平秩序。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