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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医疗系统肖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肖某原任某市卫健委下属医疗机构财务处处长,2018年至2021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器械采购、药品招标等环节收受医药企业贿赂。经审计发现其家庭财产总额达180万元,其中境外账户存款85万元无法说明合法来源。巡视巡察组在2022年专项检查中发现其异常境外资金流动线索,随即启动调查程序。肖某在初审阶段仅承认部分违纪行为,对境外资金来源拒不说明,后在证据面前被迫交代通过亲属代持方式获取非法利益。涉案赃款已追缴65万元,剩余部分用于个人海外置业及奢侈品消费。该行为导致医疗机构采购成本虚高,造成公共资金损失约320万元,严重损害医疗系统公信力。

审理过程

原审因证据不足判决肖某无罪,巡视巡察组移交线索后,上级法院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经补充侦查查明境外资金非法来源,于2023年重新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肖某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医疗单位人员须规范财务管理,杜绝境外非法资金侵入公共医疗领域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