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医疗集团原董事长谢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2年,谢某在担任某市医疗集团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医药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其通过亲属李某等人代持方式,隐瞒收受医药公司贿赂所得320万元及非法经营所得280万元,资金通过虚假股权投资、海外信托等渠道转移至代持人账户。2023年群众举报其家庭财产与收入严重不符,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发现谢某长期未申报境外房产及代持资产,经审计确认其家庭财产来源不明。谢某在初查阶段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但剩余资金通过亲属账户进行海外投资。案件造成某市医疗集团国有资产流失超500万元,破坏医疗物资采购公平竞争环境,引发行业廉洁风险。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后,谢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期间调取补充审计材料,最终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谢某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警示国企领导人员须规范财产申报,杜绝亲属代持规避监管的违纪违法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