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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医疗系统任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任某系某市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主管,2018年至2022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器械采购、药品招标等环节收受供应商财物。其通过虚构工程项目、伪造合同凭证等方式,将非法所得混入个人及亲属名下账户,累计获取不明资金约280万元。经查,任某在2021年收受某医药公司贿赂时,将120万元转入其女儿在国外开设的离岸账户,剩余资金用于购置豪华轿车及高档房产。2023年巡视巡察发现其财产明显超出合法收入范围,经审计认定其无法说明280万元来源。任某在初核阶段主动退还赃款60万元,但拒不交代其余资金去向,导致其巨额财产被依法认定为来源不明。该行为造成某市医疗采购项目整体成本增加约15%,部分医疗器械存在质量缺陷问题,严重损害医疗系统公信力。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巡视组移交纪委监委,经初核后立案调查,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任某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需规范财产申报,防范腐败风险,维护医疗领域廉洁秩序。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