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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税务局省部级干部叶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某省审计厅在对某省税务局年度财务审计中发现,叶某作为该局税收征管处处长,其家庭财产总额达120万元,但无法说明其中85万元的合法来源。经调查,叶某在2018年至2022年任职期间,通过虚开发票抵扣、违规审批减免税款等方式隐匿收入,涉案资金主要来源于为特定企业办理税收优惠的权钱交易。审计部门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后,叶某虽声称部分资金为亲属赠与,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且其银行流水显示多笔大额资金与税务审批业务存在关联。案件查办过程中,叶某主动退缴赃款30万元,但对于剩余55万元的来源始终避而不谈。该行为导致当地税收监管失灵,造成国家税款流失风险,严重损害税务系统廉洁形象。

审理过程

2022年7月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同年12月完成证据收集,2023年3月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案件经一审程序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叶某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5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贿赂案件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

案件意义

警示税务系统基层人员必须规范财产申报,杜绝隐匿收入行为,维护税收监管公正性。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24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