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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任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2021年8月至2023年12月期间,任某在担任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期间,利用负责招投标项目审核的职权,通过虚构交易合同、伪造工程验收材料等方式,非法获取多个工程项目回扣。其家庭财产经审计显示,任某及其家属名下资产总额达420万元,其中300万元无法说明合法来源。2024年3月,某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巡视中发现其财产异常,经初步调查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任某在归案后虽主动退缴赃款120万元,但对其余无法说明来源的200万元始终未作出合理解释,导致某省重点基建项目因招标程序被干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0万元。案件暴露出招投标领域监管漏洞,引发当地公共资源交易秩序严重紊乱。

审理过程

2024年4月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同年7月移送审查起诉,9月法院一审公开审理,确认任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名成立。

判决结果

法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之规定,判处任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须规范履职,强化对招投标领域财产申报的监督,防止权力寻租破坏公平竞争环境。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