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市卫健委厅级干部杨某境外财产来源不明案

某市卫健委厅级干部杨某境外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2021年,某市卫健委厅级干部杨某在分管医疗采购期间,通过虚构境外投资、代持资产等方式隐匿其个人财产。经审计发现,杨某及其家属名下境外账户存有280万元人民币资金,与其申报的合法收入存在巨大差额。杨某在医疗设备采购、药品招标等环节多次收受企业贿赂,涉案金额达200万元,部分赃款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至境外用于购置别墅及艺术品。2022年巡视巡察发现其财产异常后,监察机关启动调查程序,冻结其境外资产并追查资金流向。杨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并承认财产差额事实但辩称部分资金为合法收入。该行为导致国家医疗采购资金流失,破坏行业公平竞争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案件由巡视巡察移交监察机关立案,经初核、立案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一审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杨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杨某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三百九十九条

案件意义

警示医疗系统公职人员须规范财产申报,防范境外资产风险,维护医疗行业廉洁性。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